索引號: | 001-2022-001173 | 主題分類: | 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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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機關: | 米脂縣人民政府網站 | 發文文號: | 米規[2022]001-縣政辦001 |
成文日期: | 2022年03月08日 16時24分 | 發布日期: | 2022-03-15 16:23 |
發布機構: | 米脂縣人民政府 | 瀏覽次數: | 次 |
公文時效: | 有效 |
各鎮人民政府,銀州街道辦事處,縣政府各工作部門、直屬機構:
《米脂縣織女渠灌溉渠道管理辦法(試行)》已經縣政府同意,現印發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米脂縣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2年3月8日
米脂縣織女渠灌溉渠道管理辦法(試行)
第一條 為加強織女渠灌溉渠道(以下簡稱“渠道”)的建設和管理,充分發揮綜合效益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》《陜西省水工程管理條例》有關規定,結合我縣實際,特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渠道干渠及支渠。
第三條 縣水利局是渠道的主管機關,要按照法律規定,加強渠道管理,嚴格履行職責,切實維護渠道安全。
第四條 該渠道管護范圍為干渠渠道兩側2.5米,支渠渠道兩側2米。
第五條 興建鐵路、公路、廠礦、鋪設管道等,須挖掘、占用、利用、跨(穿)越渠道的,建設單位應當征求縣水利局意見,經批準并簽訂協議后方可施工。在施工過程中造成渠道損壞及影響渠道安全的,應當采取補救措施,并賠償相應的損失。修復或改建渠道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。
第六條 在渠道管護范圍內,禁止爆破、打井、鉆探、開礦、采石、取土、挖塘、修墳等危害渠道安全的行為。
第七條 禁止下列破壞和擾亂渠道管理秩序的行為:
(一)毀損、破壞斗門、閘門等渠道水利設施及其觀測、水文、通訊、輸變電、照明、道路等附屬設施;
(二)損毀、盜竊渠道物資、器材、設備、標志;
(三)搶水、霸水、偷水;
(四)在堤壩、渠道上墾殖、鏟草及濫伐防護林木;
(五)在渠道管護范圍內修筑窯房、橋涵、廁所、畜圈等有害堤壩安全和影響渠道效能的建筑;
(六)在渠道管護范圍內堆放秸稈、傾倒垃圾、土石料;
(七)向渠道管護范圍內排放不符合水質標準的廢水、污水,傾倒廢棄物。
第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六條或第七條(一)、(二)項規定的,由縣水利局依據《陜西省水工程管理條例》第二十六條規定進行處罰。公安機關應在職責范圍內積極配合、依法履行職責。
第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七條(三)、(四)、(五)、(六)、(七)項規定的,由縣水利局依據《陜西省水工程管理條例》第二十七條規定進行處罰。
第十條 拒不繳納、拖延繳納或者拖欠水費的,由縣水利局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》第七十條規定進行處罰。
第十一條 對于舉報破壞渠道水利設施者,積極繳納灌溉用水水費的單位和個人,將依據《陜西省水工程管理條例》第六條規定,給予其表彰和獎勵。
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縣水利局負責解釋。
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2022年4月8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4年4月7日。